[{"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achievement-pfbid02hQzQcYFJ6TN4gEgWKcD5srf3LKyL5ZrtqG92LmSTioaAJnLUG1KVJFhf2zAbdnf4l":3,"tags-陳宥丞-20":16},{"id":4,"postUrl":5,"politician":6,"description":7,"title":8,"type":9,"tags":10,"creationTimestamp":14,"creationDate":15},"pfbid02hQzQcYFJ6TN4gEgWKcD5srf3LKyL5ZrtqG92LmSTioaAJnLUG1KVJFhf2zAbdnf4l","https:\u002F\u002Fwww.facebook.com\u002FNtuyoyo\u002Fposts\u002Fpfbid02hQzQcYFJ6TN4gEgWKcD5srf3LKyL5ZrtqG92LmSTioaAJnLUG1KVJFhf2zAbdnf4l","陳宥丞","#四分溪護溪有成 #土資廠毀於一旦\n位於南港區九如里的「四分溪」，是可親水和郊遊踏青的好地方，更重要的是民國100年起北市府正式公告實施「封溪護漁」，成為臺北市第一條封溪護魚的溪流，在南港居民和水環境巡守隊的持續努力下，已重現馬口魚、溪哥、毛蟹等指標物種，可見水質清澈及復育成果優良，也曾在環保署的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當中拿到特優和優等的成績，台北市政府更發布過新聞稿來當成政績宣傳。\n\n但辛苦累積多年的自然生態復育成果，卻被上游磊駿土資廠排放廢水汙染慣犯徹底破壞，讓居民和發展協會的封溪護魚行動付之一炬，#嚴重破壞溪流生態 ，讓好不容易出現的魚、蝦、青蛙、螢火蟲等生物，也都被滅絕，#一年罰7次也不怕，百萬罰款也不痛，大家非常氣憤及沮喪。\n\n民眾提供一段土資廠把泥漿水排入四分溪之後的影片(如附件影片連結)，影片中可以看到泥漿水排入四分溪之後，整條四分溪就呈現乳白色，立即造成河川濁度上升、懸浮物含量高、水質惡化，連帶嚴重影響河川底棲生物的生存，造成物種死亡，封溪護魚的成果可以說是被毀於一旦。\n\n這家土資場經常利用下大雨或者有颱風的時候，想要趁著溪水暴漲的時候偷偷排放，110年以來環保局已多次要求改善防治措施還有提報改善計畫，但看來就是沒有改善和警告的效果，否則怎麼還會發生這樣一個月內就被罰5次還罰不怕的誇張情節。\n\n#市府公權力須展現 #公權力不容挑戰\n土資場核准的有效期限從108年7月29日到113年10月11日為止，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核准的有效期間剛好要到期，所以廠商上個月才會這麼肆無忌憚的不遵守水汙染防治法來一再排放污廢水，根據建管處的公文表示，這間土資場在9月25日的時候有重新向建管處申請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的設置許可，目前也還在審議中。\n\n所以我在今日質詢時要求，環保局長也現場答應，兩周之內召開跨局處會議，從現場稽查，到紙本審查都必須要嚴格執行，而建管處、大地處還有環保局的相關人員，在審議的過程中，必須把這些違反規定的紀錄在審議過程中列入考核，同時研擬出一個機制，讓這種累犯的廠商，必須要在確保防治措施和改善計畫書是有效，汙染廢水的事件不會再發生的情形下，才可以核准他們繼續設置，這樣公權力才有辦法伸張，否則當地居民一邊認真盡責努力護溪，卻隨時會因為這樣的汙染而功虧一簣，市府必須當他們強而有力的後盾，不能讓這樣的汙染事件一再發生。\n\n#補充說明\n污染的源頭磊駿土資場在110年和111年就曾經因為「未有適當防治措施致泥漿水流至四分溪造成汙染」被罰款4次，累計29萬2500元的罰款。一般來說在經歷過這麼多次的開罰和行政命令裁處之後，一般廠商大概也都會收斂很多，但這個土資廠卻沒有因此學到教訓，今年113年從7月開始已經因為污染四分溪而被連續開罰7次，累積的罰款高達107萬9400元，光是上個月9月就在9\u002F15、9\u002F19、9\u002F23、9\u002F24、9\u002F28連續被抓到汙染四分溪，看起來就是完全不理環保局的裁罰和要求，不做防治措施就是不做，一樣直接讓泥漿水直接排入四分溪當中，環保局看來也是拿他們沒轍。甚至9\u002F26日的時候，因為違反水汙染防治法且情節重大，環保局函令他們停止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但是就在9\u002F28日就馬上又被民眾陳情通報偷偷排放泥漿水汙染四分溪，完全不顧法令的規定。","","facebook",[11,12,13],"環境保護","政府監督","公共衛生",1729511393000,"2024-10-21T11:49:53.000Z",{"tags":17,"all":75},[18,20,23,26,28,31,34,37,40,43,46,49,51,54,57,60,63,66,69,72],{"name":12,"count":19},1063,{"name":21,"count":22},"政治文化",921,{"name":24,"count":25},"公民權利",788,{"name":13,"count":27},444,{"name":29,"count":30},"都市計畫",435,{"name":32,"count":33},"交通安全",304,{"name":35,"count":36},"司法改革",284,{"name":38,"count":39},"地方經濟",276,{"name":41,"count":42},"重大公共工程",258,{"name":44,"count":45},"體育運動發展",202,{"name":47,"count":48},"防災應變",191,{"name":11,"count":50},187,{"name":52,"count":53},"青年發展",181,{"name":55,"count":56},"教育與托育",147,{"name":58,"count":59},"勞工權益",139,{"name":61,"count":62},"居住正義",133,{"name":64,"count":65},"產業發展",112,{"name":67,"count":68},"長照政策",80,{"name":70,"count":71},"能源政策",64,{"name":73,"count":74},"動物保護",54,[18,20,23,26,28,31,34,37,40,43,46,49,51,54,57,60,63,66,69,72,76,79,82,85,87,89,91,93,95,97,99],{"name":77,"count":78},"性別平等",39,{"name":80,"count":81},"737市政陳情",2,{"name":83,"count":84},"意志力",1,{"name":86,"count":84},"刑事警察",{"name":88,"count":84},"詐欺罪",{"name":90,"count":84},"強制罪",{"name":92,"count":84},"恐嚇取財",{"name":94,"count":84},"警察局",{"name":96,"count":84},"刑事犯罪",{"name":98,"count":84},"消費權益",{"name":100,"count":84},"拒絕勒索"]